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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房地产公司 收购房定金后人去屋空

郑州一房地产公司 收购房定金后人去屋空

2014-11-07 09:25:16 来源:大河报 点击:

摘要:  本报讯在置业顾问的劝说下,到“售楼处”交了定金,却发现要买的房子证件不全。近日,在郑州市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领秀公寓”交付定金的购房者到“售楼处”要求退还定金,却发现“售楼处”已人去楼空。苦寻一个多月,这

  本报讯在置业顾问的劝说下,到“售楼处”交了定金,却发现要买的房子证件不全。近日,在郑州市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领秀公寓”交付定金的购房者到“售楼处”要求退还定金,却发现“售楼处”已人去楼空。苦寻一个多月,这些购房者仍无法追索自己交纳的定金。

买房者拿着购房委托书向记者反映情况

  
  【市民遭遇】
  
  想退定金却发现“领秀公寓”售楼处人去屋空
  
  昨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路口西南角一栋16层的建筑就是张女士要买的“领秀公寓”。“领秀公寓”的售楼处位于一楼,里面有楼盘位置、户型以及楼盘销控等信息展示。另外,销售处还散落着一些宣传页和广告标牌。记者注意到其宣传页上写有“仅存细微清盘在即”的广告语,同时还写有“6668/起火爆销售中”的宣传内容。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今年9月份与“河南成安宏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安宏泰)”签订的购房委托书,当时成安宏泰的工作人员只出示了一个名叫朱某的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书,并称该公司代理销售的房屋是“开发商抵给朱某的”。
  
  “销售人员说房子啥证都有,到交房款时把所有证件都给我们,两年内办房产证。”张女士随后交纳了五万元定金并与“领秀公寓”的营销方成安宏泰签订了购房委托书,并约定今年10月9日付清房款。
  
  “我交完定金到房管局去查,人家说根本没有这个楼盘的登记信息,这个楼盘手续也不全。”张女士急忙联系成安宏泰要求退还定金,该售楼处却已经人去屋空,“安宏泰方面的售楼员以及公司领导一直避而不见”。
  
  多位购房者表示,他们曾查询成安宏泰的工商登记资料,并到其注册地址金水路226号10楼103房间找寻,却发现根本无此地址,也无此公司。昨日,记者多次拨打成安宏泰公司薛经理和成经理的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听。同时,拨通该公司一位售楼员高某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已辞职。
  
  张女士表示:“9月26号开始售楼部就找不到人了,但销售人员还是一直发短信催我把余款交给朱某。”
  
  记者通过委托书上的联系方式找到朱某,朱某告诉记者,“领秀公寓”的房子由他实际拥有,当时是他通过中间人找到成安宏泰代为销售这些房子。现在,这些交过定金的购房者与他没有直接关系,要找还得找成安宏泰。不过朱某同时也表示,他会尽力通过中间人联系成安宏泰。

人去楼空的售楼处


  
  【律师说法】
  
  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一方负责返还定金与赔偿事宜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分析认为,首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交纳定金后,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售房方并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欺诈、虚假宣传行为的,属于违约,购房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谁与购房者签的协议,谁就应该返还或赔偿购房者。其次,如果众多市民交纳定金后,收款方突然失联,就有可能存在刑事诈骗的故意,建议市民立即去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解决。□记者李一川实习生宋迎迎文记者白周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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