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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湾不缴装修保证金不能领钥匙?

业主认为开发商做法欠妥

2019-10-17 10:59:12 来源: 点击:

摘要:收房就要缴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即使没有装修的打算,这钱也要缴,我感觉开发商这样做有些不妥。”昨日,市文成路双河湾小区业主杜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    2

   “收房就要缴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即使没有装修的打算,这钱也要缴,我感觉开发商这样做有些不妥。”昨日,市文成路双河湾小区业主杜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

  
  2016年,杜女士在双河湾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国庆节假期期间,开发商通知其办理交房手续。杜女士带齐手续,和家人一起兴冲冲地赶到双河湾营销中心。没想到,双方因为装修保证金的收取问题,闹得很不愉快。“他们说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2000元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才能办理交房手续,领到钥匙。”杜女士说,缴纳物业管理费她可以理解,但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引起很多业主的不满。
  
  “装修保证金应在装修前缴纳,我暂时还没有装修的打算。”杜女士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开发商。开发商称,2000元装修保证金是物业服务中心收取的,与他们无关。“这套房子暂时未列入装修的计划,现在的物业服务中心也是临时的,我现在缴了装修保证金,万一小区更换了物业公司,到时候会很麻烦。”杜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10月15日,记者在双河湾营销中心门前看到了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贴出的交房公告,上面明确表示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需要缴纳装修保证金。双河湾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在向业主交房时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做法是否有依据?记者就此联系了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该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交房手续是开发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手续转移,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实际情况中,很多开发企业会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办理交房手续。这种情况下,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公司向业主预收取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也在合理的范围内。但需要提醒的是,办理交房手续的双方一定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范围,以免引起纠纷。本报讯(记者梁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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