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购房宝典 > 知识 > 正文

购房人接受未竣工验收合格房屋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的认定规则

2021-05-18 10:15:29 来源: 点击:

摘要:涉及买受人接收未竣工验收合格房屋情形下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案件的裁判思路如下:  首先,应当认定开发商交付未验收合格房屋的行为不能构成有效交付,开发商仍应承担
  涉及买受人接收未竣工验收合格房屋情形下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案件的裁判思路如下:
  首先,应当认定开发商交付未验收合格房屋的行为不能构成有效交付,开发商仍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其次,在开发商不构成有效交付情形下,须对买受人是否明知房屋未验收合格之事实予以查明。若买受人明知且同意接收房屋的,视为买受人放弃对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的承担,故其再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不予支持;反之,若买受人并非明知,则开发商仍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最后,对买受人是否明知之举证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80辑172页。
 
  燃气经营者仅以发放用户手册等方式进行安全风险的书面告知,而未能在发现安全隐患后作出具体、明确的警示,不能认定已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燃气经营者仅以发放用户手册等方式进行安全风险的书面告知,而未能在发现安全隐患后作出具体、明确的警示,以保证消费者清楚认知到危险的存在从而避免危险后果发生的,应就未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导致的消费者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8辑156页。
 

免费一对一看房

全程购房陪伴

尊享焦作房产网专属优惠

我要报名参加小虎看房团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