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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05-20 09:19:55 来源: 点击:

摘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焦作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结合焦作市本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和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焦作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结合焦作市本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和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和利用方式,不断提高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全面落实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发展“四种经济”和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三去一降一补”要求,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着力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合理安排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快建设“四个焦作”,实施“六城共创”,力争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
  二、供应原则
  (一)坚持有保有压原则
  2017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和提升区以及城中村改造工程、黑臭水体安置、新河商务区等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力支持电商物流、创意产业园等“四种经济”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商服用地、适度扩大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规模。
  (二)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以转型发展为中心,加快城市发展模式创新、城市建设理念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创新,以优化城市功能区提升为牵引,整合完善区域规划,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的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着力打造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特色鲜明的创新型城市。
  (三)坚持布局优化原则
  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统筹土地资源的供应能力;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推动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控制生产用地,促进形成合理的生活、生态、生产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四)坚持节约集约原则
  采取“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镇建设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城镇,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支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三、供应计划
  (一)供应总量
  2017年焦作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安排377.2579公顷(合5658.868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305.7052公顷(合4585.5780亩),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供应71.5527公顷(合1073.2905亩)。
  (二)用途结构
  2017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41.0000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0.87%;工矿仓储用地40.9106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0.84%;住宅用地132.1846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5.0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8.6665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5.55%;交通运输用地83.6731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2.18%;特殊用地20.8231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52%。
  (三)供应布局
  2017年解放区拟供应土地39.9185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0.58%;中站区拟供应土地55.2686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4.65%;马村区拟供应土地60.8000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6.12%;山阳区拟供应土地196.8083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2.17%;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拟供应土地24.4625公顷,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48%。
  四、供应实施
  各辖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实施计划公示
  市国土资源局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并分阶段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严格计划执行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因政策、市场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变化,部分计划执行确有难度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加强协调配合
  市国土局、发改委、住建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区推进计划实施,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要优化审批服务,开辟供地快速通道。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主要作用。
  (五)合理把握供应节奏
  结合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实际,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的节奏和规模,确保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加快民生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用地供应,合理把握商品房土地供应节奏,避免集中放量。
  (六)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部门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适时公布土地市场供求、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七)加强动态跟踪监管
  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对供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及时调度供地进度,适时调整供地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土地供应后,及时跟进、动态监管,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开工申报、竣工申请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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