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经审验现公告一批焦作市及周边地市在我市备案的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
一、具有接受委托拆迁资格的单位有
1.焦作市城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法人:江桂荣
2.焦作市伟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法人:韩志强
3.焦作市中宏建筑拆迁有限公司
法人:李忠锋
4.淮滨县发达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郑均发
二、具有房屋拆除资格的单位有
1.本地市的有
(1)沁阳市金土地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刘长夏
(2)焦作市鸿鑫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法人:范兆灵
(3)河南迅达爆破有限公司
法人:张伟
2.外地市的有
(1)河南省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易克
(2)河南远大建筑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宋伟平
自公告之日起,望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在委托拆迁时,只能委托以上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否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