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闫女士
问题陈述:今年5月,我与前夫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登记在我的名下,但男方不配合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手续?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闫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局窗口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像闫女士这种情况,其可以单方携带法院判决书、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及减免契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局33号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