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楼市新闻 > 政策 > 正文

我市201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7月起开始调整

2015-06-30 08:14:30 来源:焦作晚报 点击:

摘要: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从7月份开始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9930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2384元。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从7月份开始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9930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2384元。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确定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与下限。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意见,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717元,确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上限为9930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2384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依照焦作市201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焦作市区、沁阳市、孟州市为1400元,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140元;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为1250元,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126元。按照要求,全市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限定在5%~12%以内,各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应按12%掌握,其他单位参照执行。同时,我市对自主缴存者的缴存基数也作了调整:2015年度自主缴存者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31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3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384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范围为:今年未调整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缴存单位。今年已调整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缴存单位本次不再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参与调整的单位将在完成2015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于2015年7月份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