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楼市新闻 > 政策 > 正文

郑州市弃购经适房可获每平米800元补贴

2015-07-21 17:33:01 来源:新华网 点击:

摘要: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即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即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据悉,2013年,郑州市全面推行“三房合一”新机制,即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归并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为平稳过渡,按照最新政策,已经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但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自即日起,可向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申请货币补贴。
  据介绍,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转购商品房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此外,已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的家庭还将扣除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面积。据介绍,申请货币补贴的时限为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的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

声明:焦作房产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新闻排行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91-8768882 客服QQ:1287642365
copyright ©2010 焦作房产网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17369号-5
焦作房产网(隶属焦作焦点房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