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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3)

2017-09-29 09:22:44 来源:焦作市城乡规划局 点击:

摘要:总体按照强化核心、放射拓展的空间开放格局,形成“一核、四组团、八个功能区”新型城镇结构。

  第四章城乡统筹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第二十条  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各类用地布局与规划;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区

  1.指导思想

  根据“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支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就业为本、量力而行、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产业支撑、就业为本,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创新思路,科学谋划,体制创新、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布局原则

  按照“地域相近、产业集聚、便于发展”原则,结合焦作市实际,确定农村社区布局重点:一是依托核心城市、城市组团、城镇节点、中心镇周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二是将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进行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或城市社区),三是将城市新区范围内的村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此外,可依托规模相对较大、村庄相对密集、区位优越、交通方便的村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市组团、城镇节点、中心镇为支撑,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居民点布局结构。

  3.总体建设目标

  2015年,力争完成50个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030年,力争完成150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区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对全市城镇化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节约建设用地30%以上,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小镇。

  4.建设规模

  农村社区按人口规模3000——5000人进行规划,条件允许的,人口规模可以增加。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二类控制: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5.建设模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配套建设、集约服务,突出特色,分为城郊村改造型、村庄合并型、整体搬迁型三种建设模式。

  6.公共设施配置

  兼顾均等化与差异性原则,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村社区配置满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基本需求的公共设施。

  加强农村社区道路、园林绿化、集中供水、供气、电力、防灾、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满足公益性服务需求的治安警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口计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劳动就业、产权交易、科教文体、档案管理、休闲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内每1000户要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水冲式公厕。同时,要配套生产生活资料超市、托幼托老、餐饮洗浴等经营性便民服务设施。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经济转型支撑。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进一步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保护、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支持经济转型的强大合力。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建设城市数字化医院和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城乡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和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创建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2.公共设施按照核心城市——城市组团——特殊功能区、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进行配置。

  焦作市中心城区构建焦作市市级公共设施中心,各城市组团构建本组团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特殊功能区、镇一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必须的行政办公设施、三级商业网点,形成健全的小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保证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办公用地、居民生活必须的商业点、文化娱乐活动场地、小诊所医疗网点以及小学、幼儿园、老年设施等。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通

  1.铁路建设

  (1)铁路线路

  一是完成焦新铁路改造以及焦作市中心城区货运铁路的搬迁,完成现有铁路干线的改扩建工程,彻底整治铁路沿线的城市环境;

  二是加快郑焦城际铁路建设的步伐;

  三是建设新月二线铁路,加快新乡、焦作的货运流通。

  (2)铁路站场

  一是月山编组站扩建改造,作为辐射豫西北、晋东南的物流站场;

  二是建设焦作东站,作为焦作市对外的联系口岸;

  三是扩建待王铁路站,作为焦作市海关口岸;

  四是扩建焦作火车站,增设焦郑城际铁路站场,作为焦作主要铁路客运站场。

  2.公路建设

  建设郑云高速公路,加强焦作市、云台山与郑州的联系,并入现有的郑焦晋高速公路、长济高速公路、焦桐高速公路网络中,与连霍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等国家干线高速网联系起来,使焦作市与外围区域取得便利的联系。向南延伸S238,与连霍高速相衔接,加强焦作市与郑州、洛阳的联系。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组团快速通道建设

  一是放射型的绿色交通网络;

  二是加强中心城区与各组团之间联系,构成放射型快速交通;组团之间形成环状快速交通系统。

  第二十五条  中心城区与各组团的联系

  1.与博爱区的联系:目前有新园路(林邓线)、人民路、丰收路(目前已基本建成)与博爱区联系,同时向西打通世纪路、南洋大道,形成与博爱区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2.与修武区的联系:向东延伸解放路、建设路、人民路、丰收路与修武区联系。

  3.与武陟组团的联系:向南延伸中原路,接武陟县的詹泗路;向南延伸东海大道,接武陟县的北环路。

  4.与沁阳组团的联系:改造提升丰收路,经博爱城区、磨头镇与沁阳组团联系;世纪路西延经博爱西延至沁阳东环,加强与沁阳组团联系。

  5.与温县组团的联系:南海大道向西南延伸,构建中心城区与温县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改造提升省道S237,构建中心城区与温县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6.与孟州组团的联系:提升改造省道S238,加强中心城区与孟州组团的联系。

  各组团之间的联系:规划环形快速通道,加强修武区、博爱区、武陟组团、沁阳组团、温县组团、沁阳组团及孟州组团之间的联系。提升改造省道S309、S312、S238、S237,形成连接各组团之间的环形快速通道。

  第二十六条  中心城区与特殊功能区的联系

  1.中心城区与七贤镇特殊功能区的联系:以现状林邓线为基础加强七贤镇与中心城区的联系;改造现有的云台大道,加强七贤镇与中心城区及修武区的联系。

  2.中心城区与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的联系:利用城际铁路、焦郑高速公路、郑云高速公路以及郑常公路加强联系。

  4.中心城区与三阳镇特殊功能区及陶封特殊功能区的联系:改造迎宾路,使其成为快速路,加强中心城区与三阳镇节点及陶封镇节点之间的联系。

  5.中心城区与沁北特殊功能区的联系:利用现有的焦克路加强沁北特殊功能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

  第二十七条  电力工程

  形成以焦作电厂为枢纽,22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组团内110千伏变电站为骨架,覆盖全域的高压送配网络,加快高参数大额电源项目和2座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新建220千伏公用变电站9座,新增110千伏公用变电站40座。

  第二十八条  燃气工程

  中心城区与各组团均推行集中供气,建设完善的管道供气系统;中心镇和一般镇的镇区普及罐装液化气。气源是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的天然气以主、煤层气为辅。焦作市中心城区2009年气化率为56.3%,规划到2030年中心城区核心区气化率将达到90%,沁阳组团、武陟组团、温县组团、孟州组团气化率将达到85%。

  第二十九条  供热工程

  进一步完善各组团热力管网系统,逐步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对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的挖潜,应尽快实现热电厂供热的达标达产,扩大供热区范围。到2015年,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25%,2030年达到95%。

  第三十条  邮政通讯设施

  建设焦作邮政综合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成覆盖全市各组团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和邮件快速传递网,实现营业、邮件分拣、登单、查询的自动化和邮袋装拆卸机械化。完成各城市组团综合生产楼的建设工作,新增、改建、扩建邮政支局所25处。实现全市城乡综合通邮率达100%。信函报纸投递实现焦作城区及各组团间1日内投递率100%。

  第三十一条  水资源利用工程

  1.给水工程规划

  区域内各城镇供水水源以境内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丰富地区可有计划开采地下水。沁阳、孟州、武陟、博爱、修武、温县等各组团给水设施的给水能力在规划期内必须符合城市建设需要。一般乡镇镇区及新型农村社区也要普及集中给水。加快温县引黄补源、沁南引黄补源、广利灌区地下水超采漏斗区补源等工程的建设和实施。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源地有影响的排污行为及旅游、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

  2.排水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及各组团、产业集聚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镇采取截流式合流制,农村采用合流制。中心城区、各组团和镇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配备完善的排水管网系统,实施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规划期内加强焦作市中心城区、各组团污水处理厂建设。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施

  以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以集中式水源地和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到2015年,实现城乡环境质量根本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森林覆盖率达29%;到2030年,上述三项指标分别达到100%、95%和30%。

  第三十三条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设施按照核心城市——城市组团、特殊功能区——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进行配置。

  核心城市构建焦作市市级公共设施中心,主要有市级行政办公中心、一级商业中心、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市级医疗中心、市级体育中心、教育中心等构建辐射整个焦作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城市组团构建本组团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主要有城市组团级行政办公中心、二级商业网点、城市组团级医疗中心(至少两所综合医院)、城市组团级文化设施、城市组团级体育设施、城市组团级教育中心等,形成该区域相对独立的服务设施体系。

  镇一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必须的行政办公设施、三级商业网点、镇级体育文化娱乐设施、镇级医疗设施(至少一所中心医院)、镇级教育设施(初中、小学),生产资料服务设施、老年服务设施,形成健全的小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保证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新型农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办公用地、居民生活必须的商业点、文化娱乐活动场地、生产资料服务设施、老年服务设施,小诊所医疗网点以及小学、幼儿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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